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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作者:小编时间:2024-01-27 08:37:22次浏览

信息摘要:

 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关于印发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行动计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号)和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07天,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4%;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8μg/m3

  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关于印发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行动计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号)和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07天,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4%;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8μg/m3,力争降至35μg/m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省级下达控制目标;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省级下达任务。

  1.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合理布局风电,积极发展光伏、浅层地热能、氢能等新能源,推进双凫铺风电场、宁乡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浏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10万千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依法严厉打击禁燃区外制售点违规销售和禁燃区燃用劣质散煤行为,确保禁燃区散煤始终处于动态清零状态。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加快实施电能替代,推广使用工业电锅炉、电窑炉、电热釜等设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2.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行动。严格新建项目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创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制定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一群一策”整治提升方案,推广建设涉 VOCs“绿岛”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严格涉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审批,落实VOCs倍量削减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链。推进政府绿色采购,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采购企业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两型(绿色)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3.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进长沙新港(三期)铁路专用线。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物流配送、出租、轻型环卫、渣土车等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加快推进充(换)电、加气站、加氢站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充电桩数量达到2.5万个。推进绿色低碳出行,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2.8%(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物流口岸办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采取路通优化、交通信号调优、机动车违停整治、打通瓶颈路断头路等多指并举治理交通拥堵,缓解交通压力(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4.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修订《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优化预警启动门槛。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推动284家重点行业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治理升级、清洁运输等措施提升环保绩效等级。落实省级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部署,强化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5.轻微污染天气应对行动。强化轻微污染天气分级分类管控,完善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方案,动态更新重点区域轻微污染天气分级分类响应管控清单,对中、轻度污染和特征污染物开展应对,有效开展错峰生产和错时作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与,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6.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提升行动。强化会商研判和预警预报,推进市预报中心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制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完善应对污染天气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气象局牵头并组织实施)。持续推动重点区域喷淋设施建设,加强雾炮车配备(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建立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分级分线督查机制,开云真人 官网督促落实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市蓝天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7.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全面摸排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现状,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指导企业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开展低VOCs原辅材料产品替代企业不少于100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新闻出版局配合;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生产企业、销售场所进行抽检抽查,臭氧高发季节加大检测频次,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区县人民政府实施)。

  8.VOCs污染治理达标行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完成85家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凹印)等重点行业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对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且无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造,2023年基本完成清理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全面提升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率和去除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强化油品储运销环节综合整治,完成年汽油销售量超过5000吨(按近五年平均销售量计算)的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和在线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市商务局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实施)。

  9.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扎实推进锅炉和工业炉窑提标改造,督促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开展整治。水泥行业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鼓励水泥行业企业开展氮氧化物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超低排放改造。长沙河田白石建材有限公司、湖南浏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湖南宁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完成绩效提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实施)。

  10.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制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实施计划,依法依规采取经济补偿、禁行限行、加强监管执法等方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1511辆(市公安局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环卫、园林、市政等120台国三及以下排放车辆淘汰更新(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依法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全年检查数不低于5400台次,对超标车辆处罚率100%,要求及时整治(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加强机动车遥感监测、黑烟抓拍、OBD等智慧监管平台大数据分析和成果运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完善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修理制度(I/M制度),形成覆盖全市的超标汽车维修治理体系,提高汽车排气污染综合治理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全面推进环保智能门禁系统建设,加强物流园、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等用车大户监管(市蓝天办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物流口岸办按职责分工参与,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11.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行动。常态化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加快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淘汰,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或加装污染控制系统(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修订《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长政发〔2020〕13号),严禁未达到国三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禁止使用区域作业。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源专项执法,检查比例不低于平台审核量的20%,监督性检测比例不低于10%(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具(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12.港口船舶清洁化行动。完成2023年度省级下达的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任务,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推动港口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推进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鼓励淘汰使用25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13.燃油清洁化行动。持续开展非标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运输企业和施工单位使用非标油品的情况进行排查,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全年完成油品质量抽查不低于300批次(含车用尿素),其中民营加油站占被抽检油站总数比率不低于20%(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14.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行动。严格执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措施。修订《长沙市建筑工程绿色工地评定管理办法》,绿色标杆施工工地在污染管控期间实行差异化管控。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制定《场地平整阶段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按网格布设立式喷淋设施抑制扬尘污染。利用卫星遥感手段识别黄土地块,并开展复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提高道路保洁机械化装备水平和作业能力,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评价(市城管执法局、市蓝天办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完成散货码头、长沙电厂煤炭码头物料堆场的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开展降尘量监测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15.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行动。完成《长沙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加强油烟排放监管,推进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依法查处餐饮油烟违法行为。完成老旧居民小区0.58万户家庭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别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16.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行动。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和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加强秸秆焚烧巡查监管,将秸秆焚烧“黑斑”与火点一并通报和考核,严防因秸秆焚烧问题诱发的区域性污染天气。持续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全市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及露天烧烤等行为,依法查处露天焚烧行为(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对散煤制售点、散煤运输、散煤使用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死灰复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17.监测监控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完成空气质量标准化街镇站建设,安装风温廓雷达设备,持续开展组分站、小微站监测,提升污染源综合监测观测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18.科技支撑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进空气质量提升保障服务项目,深入开展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构建复合污染监测预报、精准溯源、深度治理、智慧监管、科学评估的大气污染防治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19.执法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等智慧监管平台实施非现场监管。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

  20.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行动。从建立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工业领域的低碳转型和清洁生产、推动建筑领域的低碳高效发展、构建绿色低碳的综合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方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降碳减污协同效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区县人民政府实施)。积极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根据国家和省级工作部署,落实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核算、碳排放权交易等工作。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开展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各园区管委会、开云真人 官网区县人民政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分解目标任务,细化治理措施,科学安排进度,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严格考核问责。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县(市)政府给予奖励,对空气质量改善排名靠后、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

  (三)加大财政投入。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经费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支持企业多方募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等。

  (四)加强宣教引导。精心策划,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多层面的政策解读和科普宣教,倡导市民绿色生活、低碳出行,打造全民参与新格局。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加强舆论和民众监督,形成有效震慑。

  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指导企业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开展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替代企业不少于100家。

  完成多喜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湖南金华达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

  中轻长泰(长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金昆机械床厂、长沙帝斯固新材料有限公司

  完成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有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榔梨厂和星沙厂等3家企业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

  完成浏阳市戴氏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正源再生塑料加工厂(普通合伙)、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长沙普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鑫本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

  完成长沙弗迪电池有限公司、长沙金铎机械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一厂)、湖南纽赛斯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湖南省家美门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

  完成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石油分公司(长沙油库)LDAR排查整治

  完成湖南湘江关西涂料(长沙)有限公司、湘江涂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宏桥建材有限公司、长沙市政军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沙众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

  完成长沙市佳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浏阳市万发化工厂(普通合伙)、浏阳市京港助剂有限公司、湖南雪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鑫本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LDAR排查整治

  完成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新阳化工有限公司、宁乡市腾达气体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LDAR排查整治

  完成湖南新华联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窑炉废气氮氧化物深度治理项目,新增脱硝处理设施或经低氮燃烧处理工艺

  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数不低于5400台次,对超标车辆处罚率100%,按要求及时整治

  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源专项执法,检查比例不低于平台审核量的20%,监督性检测比例不低于10%。

  完成2023年度省级下达的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任务,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推动港口靠泊船舶使用岸电

  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全年完成油品质量抽查不低于80批次(含车用尿素),其中民营加油站占被抽检油站总数比率不低于20%开云真人APP开云真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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