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23〕2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十一)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研究启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修订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企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法律责任。研究制定移动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三十二)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研究工作。研究制定涂层剂、聚氨酯树脂、家用洗涤剂、杀虫气雾剂等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低(无)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制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技术要求;加快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能耗标准。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展新阶段油品质量标准研究。研究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质量、铁路内燃机车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
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推动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鼓励各地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研究完善清洁取暖“煤改电”及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制度;减少城镇燃气输配气层级,合理制定并严格监管输配气价格,建立健全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联动机制,开云真人落实好清洁取暖气价政策。完善铁路运价灵活调整机制,规范铁路货运杂费,研究推行“一口价”收费政策,广泛采用“量价互保”协议运输模式。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加快把VOCs纳入征收范围。
(三十四)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有序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对减污降碳协同项目予以倾斜。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按要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font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
【发改办环资〔2023〕9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门政发〔2023〕22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23〕6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港航领域“绿动厦门湾”三年行动方案
【深环〔2023〕256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碳交易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
【沪经信节〔2023〕1006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23年度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遴选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零陵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零政发〔2023〕4号】
COP28 12月10日 9:00 - 10:30 韩国角 主题:碳定价促进
COP28 12月11日 14:30-15:30 土耳其角 主题:土耳其
COP28 12月9日 17:00 - 18:00 欧盟角 主题:碳定价在推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开云真人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