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2023年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美丽安徽建设取得新进展,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实现“双改善”,在全国均提升2个位次,改善幅度均居全国第七。
2023年,全省空气质量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2项指标同比下降,全省PM2.5年均浓度3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3%,O3浓度1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2项指标同比持平,SO2年均浓度7微克/立方米、CO浓度0.9毫克/立方米。值得一提的是,平均优良天数比例82.9%,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
2023年全年,巢湖全湖及东、西半湖水质类别均持续为Ⅳ类。环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38条河流中,7条水质优、30条良好。长江干流安徽段总体水质为优,20个断面均为Ⅱ类。支流总体水质为优,监测的77条支流中,53条水质优、21条良好。
淮河干流水质为优,13个断面中有5个水质为Ⅱ类、8个为Ⅲ类。新安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2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支流总体水质为优,监测的7条支流中,6条水质优、1条良好。引江济淮一期工程(安徽段)输水干线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43个,占91.5%。
2023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64.12,生态质量为“二类”,同比基本稳定。其中,宣城、池州、安庆和黄山4市生态质量为“一类”,合肥、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和铜陵8市为“二类”,淮北、亳州、宿州和阜阳4市为“三类”。
全省设区市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8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1分贝,同比上升0.1分贝。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5.8%和85%,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和上升1.8个百分点。